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女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会议精神,积极投身于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个岗位上建功立业,涌现出一批先进女教职工。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为实现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经校工会和妇委会研究,决定在2015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女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思想积极向上,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发展,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工作勤恳努力,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绩;
3.团结同志、关心和热爱集体,较好处理集体和个人关系,群众威信较高;
4.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品格高尚,在“三育人“活动中表现突出;
6.维护女教职工权益,在女工工作中做出一定努力和贡献;
1.优秀女教职工按全校女教职工总数的10%比例进行评选;
2.按学校工会分配名额,由各单位工会自行确定人选;
1.加强领导,此项工作在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2.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公开、公正,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
3.各基层工会请于元月10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女教职工材料报学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