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发文
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创建2023年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创建2023年辽宁省劳模工匠

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主席、老师好!
      辽宁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创建2023年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的通知》(辽工办发〔202318号)请查收。请各高校工会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把真正符合条件的推选上来。根据通知要求,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将于622日前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
      请各直属高校工会根据《通知》中的申报条件择优申请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原则上每个直属高校工会最多可申请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各一个(中国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工会负责汇总其附属医院上报情况),提出申请的时间为61日至615日。
      请各直属高校工会结合自身申请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辽宁省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3),根据《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附件4 )撰写相关申报材料(2000以上),填写《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表》(附件5)。请于2023615日下班前将上述表格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 雷云菲
024-22581179 13898555535 姜久胜024-22581127 电子邮箱:lnsjkwwt@163.com (请注意新邮箱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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