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大连民族学院教职工广场舞比赛的通知

为隆重庆祝大连民族大学建校三十年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活跃和丰富我校教职工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定于2015年4月末举办,“舞动校园和谐民大”,大连民族大学教职工首届广场舞比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5年4月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学校体育馆(开发区校区)

三、参赛人员:全体在籍教职工

四、参赛项目:广场舞(民族舞、现代舞、健身舞、健美操、爵士舞等)

五、比赛安排和要求:

1、每支参赛代表队的选手为单位(部门)全体人员。

2、每支参赛代表队报送作品一个,报名时需填报表演节目的名称,时长限五分钟以内,超过五分钟的扣分(按评分细则执行)。

3、鼓励各参赛队选用原创歌曲作品进行编排。

4、参赛代表队表演时须统一服装,学校工会按参赛人数每人50元标准补贴。

5、广场舞音乐由各参赛队自备,采用U盘拷贝,伴奏格式为mp3,同时须备两份,其中一份报到后交大赛放音组。

6、比赛前参赛团队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六、评委组成

评委由5-7名评委和记分员、统计员、计时员各1名共同组成。

七、评判规则

1.评委根据参赛队伍的队形编排、服装、动作、精神面貌以及每支队伍的参赛人数、时长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2.评委根据参赛队伍的表现现场打分、现场亮分。

3.满分为100分制,评委评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最后统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评分时,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为总分。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和奖品。

九、评分细则

1、动作安排(19分):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大众化、简易化、健康化、安全化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

2、现场完成(19分):必须展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

3、技术舞感(19分):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

4、表现力、交流与配合(19分):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5、音乐与服饰(19分):音乐与舞蹈协调一致,服装整齐划一。

6、参赛人员(4分):参赛人数要达到本部门人数85%;每缺一人扣0.5分,最多扣4分;增加一人加0.5分,最多加4分。

7、表演节目时长限五分钟以内,超过五分钟的扣1分。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下班。

报名地点:工会办公室A—809。

联系方式:87634766 13591185757

大连民族大学工会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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