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四月下旬召开,目前,代表选举工作已经结束。为使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经研究,从现在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关于我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加强我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教代会正式代表和教代会代表团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提出提案;
2、代表提出提案,必须由三名或三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并由本人签字;代表团的提案需由代表团团长签字;
3、提案包括案题、案由、整改建议或办法。提案内容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一事一案;
4、提案征集表由大会提案组统一发放。提案内容一式两份,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5、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3月25日,并由各代表团初审后统一上报学校第四次“双代会”筹备小组提案组,提案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办公室。
代表提案由“双代会”筹备小组提案组进行审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立案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