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将于今年4月下旬隆重召开。选举产生学校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会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是本次“双代会”的一项重要议程,也是学校今后几年搞好教代会、工会工作,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的组织保证。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现将各委员会组成及候选人推荐办法通知如下:
1、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主任、副主任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工会工作的学校领导、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担任;委员主要由教师代表和各方面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占较大比例。
2、工会委员会由17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主席、副主席由行政干部和教师中有一定工会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的人员担任;委员由基层工会主席和具有一定特长及组织能力的工会积极分子组成。
3、提案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6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主要由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4、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2人。主任由熟悉财务或者审计工作的同志担任。
5、女教职工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为便于开展工作,主任由工会专职女干部兼任。委员由基层有代表性的女教职工组成。
6、青年工作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主任、副主任由35周岁以下“双代会”代表担任,委员由基层有代表性的青年教职工组成。
7、文体工作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主任、副主任由具有文体特长和一定组织能力的“双代会”代表担任,委员由基层有文体特长和一定组织能力的的教职工组成。
②了解学校教学、科研、教育管理等工作规律,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改革、发展和学校管理等重大决策有一定见解,敢于并能够提出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能力较强。
④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敢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⑤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双代会”正式代表。
①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有群众威信。
③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愿意从事工会工作。
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顾全大局,维护安定团结。
①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在群众中的威信较高。
②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及时解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④重视提案的答复处理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件提案。
1、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候选人,在本单位“双代会”正式代表中推荐。40人以上单位推荐2人,40人以下单位推荐1人。
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在全校工会会员(教职工)范围内推荐17人,其中推荐本单位教职工最多1人。
提案委员会候选人主要在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范围内推荐9人。
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和文体工作委员会候选人由第四次“双代会”筹备小组提名,经大会主席团审议确定。
2、推荐工作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经过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
3、大会筹备小组与党委组织部和工会委员会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分别提出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然后再通过各代表团征求意见。
4、在征求各代表团意见基础上,报请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最后提请大会主席团确认通过。
1、各单位党、政、工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2、对各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一定要从学校全局出发,按照条件、名额、要求等认真操作,准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