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11年“十一”黄金周组织教职工代表旅游休假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建设和谐校园,舒缓教职工紧张工作的压力,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增进教职工的了解与沟通,进一步增强凝聚力,经研究并报学校领导同意,在“十一”放假期间组织教职工代表旅游休假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 间:9月30 日至10月4日

二、旅游路线:烟台、蓬莱、青岛、崂山四晚三日游

三、具体要求:

1、旅游休假要优先安排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骨干教师参加,特别是平时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较繁重的教师。

2、为了保证旅游活动的安全和质量,谢绝携带家属和孩子。

3、因时间紧,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党、政、工领导尽快商定人选,以便做好后续工作和安排。

4、各单位务必于本月21日上午(星期三)将参加人员名单、性别、身份证号及民族成分,报学校工会(hans@dlnu.edu.cn),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名额另行分配(各单位名单一经上报,一律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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