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教职工暑期健康疗养的通知

为调节学校教学、科研骨干的工作压力,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根据《关于学校教职工健康疗养的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当前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今年暑假组织教职工健康疗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疗养时间与地点

7月25日—7月30日 丹东

二、参加健康疗养人员的范围

1.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和“三育人”标兵;

2.特聘教授、优秀带头人;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获得者及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的主要承担者;

5.享受国家政府津贴人员;

6.年龄五十五周岁以上人员;

7.具有三十年以上高校教龄人员;

8.担任处级领导职务时间较长人员;

9.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者。

三、人员名额分配

经济管理学院2人、机电信息工程学院2人、生命科学学院2人、外国语言文化学院2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人、设计学院2人、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人、文法学院2人、理学院2人、国际商学院2人、信息与通信学院2人、环境与资源学院2人、物理与材料学院2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1人、体育教学研究部1人、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1人、图书馆1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1人、机关4人。总计35人。

四、健康疗养的有关要求

1.学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应提高对健康疗养的认识,从保证教职工身心健康和学校工作的长期发展着眼,统筹组织和安排好健康疗养活动;

2.在人员安排上要优先考虑教学科研第一线承担繁重工作任务及在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3.学校工会按照学校要求,坚持可持续原则,制定每期健康疗养的具体活动方案,做好组织工作,保证安全和健康疗养的效果。

4.2006年已经参加健康疗养的人员,原则上此次不做安排。

5.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1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到校工会肖老师处,联系电话:8765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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