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我校女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坚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积极投身于学校改革和建设,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个岗
位上建功立业,涌现出一批先进女教职工。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为促
进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2009年“三八”妇女节期
间表彰一批先进女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内容 优秀女教职工
二、 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发展,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工作勤恳努力,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绩;
3.团结同志、关心和热爱集体,较好处理集体和个人关系,群众威信较高;
4.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品格高尚,在“三育人“活动中表现突出;
5.发挥“四自“精神,在建设和谐校园中贡献较大;
6.维护女教职工权益,在女工工作中做出一定努力和贡献;
7.优秀女教职工在学校正式工会会员中评选,且在学校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评选比例、办法及名额分配
1.优秀女教职工按全校女教职工总数的10%比例进行评选;
2.按学校工会分配名额,由各单位工会自行确定人选;
3.优秀女教职工填写审批表,并存入工会档案;
4.学校于2009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此项工作在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2.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公开、公正,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
3.各基层工会请于元月10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女教职工材料报学校工会。
附:
优秀女教职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分配名额
| 序号
| 单位
| 分配名额
|
1
| 机关
| 4
| 9
| 土建
| 2
|
2
| 外语
| 7
| 10
| 计算机
| 3
|
3
| 机电
| 3
| 11
| 教辅
| 2
|
4
| 文法
| 4
| 12
| 图书馆
| 3
|
5
| 经管
| 5
| 13
| 体教部
| 1
|
6
| 设计
| 2
| 14
| 后勤
| 2
|
7
| 生命
| 5
| 15
| 联合
| 1
|
8
| 理学院
| 3
| 合计
| 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