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大连民族大学“三育人”标兵的通知

关于评选大连民族大学“三育人”

标兵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激励广大教职工争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投身于民族高等教育事业中。根据《大连民族学院“三育人”工作条例》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就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按分会进行评选,每个分会评选1名,“三育人”标兵在各分会选出的先进个人中评选10人。

(三)在“三育人”标兵中评选一名突出贡献奖。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条件

1.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职工。

2.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

3.学风优良,治学严谨,自觉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教学规律,成果突出,具有学识魅力

4.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自觉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民族观,业绩显著。

   三、奖励办法

(一)“三育人”标兵和突出贡献奖由学校在教师节进行奖励。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由学校工会颁发纪念品。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由各基层工会在认真总结“三育人”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评比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评选工作要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并经基层工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人选。

(二)“三育人”标兵和突出贡献奖在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内评选。由“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工会组成评审小组,认真审核、评选,并推荐人选。

(三)对确定“三育人”标兵和突出贡献奖推荐人员进行公示,由学校进行表彰。

(四)未评选为“三育人”标兵的即为“三育人”先进个人。

请各单位于9月1日前,将评出的“三育人”先进个人材料报学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7634766

(五)推荐方法:1、推荐申报 “先进个人”,需报表,另附2000字事迹材料,内容要真实具体,特点突出,表达准确,事迹感人。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1份,盖党总支会直属支部章。报书面材料的同时,报一份电子文档,发送信箱,1603567195@qq.com。(也可qq传送)

(六)此项工作在各党总支和直属支部领导下进行。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在9月1日前完成单位推荐,并及时报送材料。

附件:1.学校 “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

      2.学校 “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三育人标兵评选程序。

 大连民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8月22日

 

 

 

附件1

大连民族大学 “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务

任教学科

主要事迹:

基层工会意见

(签字)

党总支(支部)意见

(盖 章)

“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评审结果:


附件2

大连民族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1

经济管理学院

1

2

机电工程学院

1

3

生命科学学院

1

4

外国语学院

1

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

6

设计学院

1

7

土木工程学院

1

8

文法学院

1

9

理学院、预科教育学院

1

10

国际商学院

1

1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1

12

环境与资源学院

1

13

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

1

14

建筑学院

1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6

体育教学研究部

1

17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1

18

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

1

19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1

20

网络中心

1

21

图书馆

1

22

机关工会

2

23

培训中心

1

24

生活服务总公司

1

25

后勤处

1

26

五联公司

1

合 计

27

附件3

三育人标兵评选程序

1.评审委员会组成:学校三育人领导小组成员和各二级党组织书记。

2.由学校三育人评审委员会从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三育人先进个人中不记名投票选出10名学校三育人标兵;在三育人标兵中确定1名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其余的作为三育人先进个人,由校工会给予奖励。

3.投票办法:

实行1人1票制,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不多于10人为有效选票;

当选人为10人且得票不少于投票人数的一半;

如果超过10人得票数不少于一半,按得票多少排序取前10名当选;若第十名得票相同,则对得票相同的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得票多者当选;若得票过半数者不足10人,则以得票多少按不足人数的2倍重新确定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多者当选,若仍不能确定当选者则按以上程序继续投票,直到确定全部10名当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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