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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学院工会获全国模范之家光荣称号

大连民族学院工会在“建家”活动中,突出“家”的灵魂,丰富“家”的内涵,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被评为辽宁省“模范职工之家 ”的同时,又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几年来,校工会提出,构建和谐之家,走主题“建家”之路的工作理念,围绕着建主人之家、发展之家、健康之家、爱心之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和谐之家,必然是主人之家。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创造学校和谐的人文环境。工会认真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校务公开制度。制订了《大连民族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坚持教代会制度,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加强培训教代会代表,开展了“我为民院实施‘二次创业’发展规划提案活动”,学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提案,代表对提案的落实的满意率达100%;使教职工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教代会满意率达到了99%;近几年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纪要全部进行公开,使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得到了具体保证,受到了教师们欢迎。和谐之家,必然是发展之家。组织并策划各种教育活动,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营造了和谐校园文化氛围。以开展“三育人”活动为载体,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技能竞赛,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构成了“发展之家”的主旋律,使广大教师对新时期师德内涵有了进一步认识,为自身发展注入了发展动力。和谐之家,必然是健康之家。教师身心健康是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身心健康的教师队伍,才能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全校大型文体活动,近几年累计参加18000多人次,加深教职工们相互了解,增强各民族教师们的友谊,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为和谐校园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和谐之家,必然是爱心之家。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坚持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年年为女教职工进行妇科体验;参与学校各项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政策制定和讨论,如校内岗位津贴、职称评审、女教职工取暖费、基建招标、设备采购、药品采购等,从源头参与维护了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心教职工疾苦,开展送温暖活动,坚持走访病号、离退休教职工和病逝教职工及家属等;建立了骨干教师健康疗养制度和教职工旅游休假制度,目前已有近600人受益。

大连民族学院工会几年来,围绕着建家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会工作,不仅突出了工会工作的灵魂,而且使工会工作由虚向实转变迈进了一大步,工会的凝聚力、吸引力、感召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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